时间:2019-09-02人气:437评分:0 (0人评分)
长春大学教务处是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院专职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它由七个部门组成,即教务处、教学建设处、教学质量管理处、考试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综合处和招生处。